彭薇
最近,“弹性离校”成了教育热词。南京几所小学宣布:将对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弹性离校,下午3点放学后到当晚6点这一时间段,家长[ ]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接孩子。
“弹性离校”政策一推出,家长普遍叫好。尤其是双职工家庭,以前不得不在下午3点后,请钟点工接孩子,并在家照看几小时。现在,放学后将孩子留在学校,由老师照顾,监督写作业,或者做些游戏、体锻活动,更让人放心省心。一些人进而提出,这一人性化举措可全面推广,解决更多家长的后顾之忧。
政策初衷虽好,但是否要推而广之,还需考虑几个问题。一,老师精力如何兼顾?通常,放学后的几个小时,不少老师会用来批改作业、备课,或者给个别学生“补缺”等。如果推广弹性离校,意味着可能会挤占老师的时间,既会影响他们的休息,也可能影响教学质量。二,学校责任是否被无限放大?教育是公益事业,学校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服务,但并不是“全托机构”。前几年,上海不少小学推出“晚托班”服务,一些学校甚至拨出专款作为“晚托班”成本补贴,但最后“晚托班”被集体叫停。拿不少校长的话来说,“学校揽下了教育外的责任,影响到校内工作。”
另外,弹性离校还涉及学生活动安全等问题,两三个小时的放学留校时间内,万一发生人身伤害等事件,谁来承担责任?如果缺乏良好的协商沟通机制,就容易在学校和家长间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由此可见,一项教育新举措在铺开之前,还应多想想后顾之忧,既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又兼顾各方利益。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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