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年轻朋友给我来信中说:为什么家庭教育学不能成为高等学校的一门必修的普及课程?让那些未来将要为人父母的年轻人在大学期间就能早早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的今天,这位朋友提出的问题,更加具有重要意义。
每个人在一生当中有很多的职业可供选择,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各种职业。但无论在社会上从事什么职业,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有一种“职业”是不容推辞的,那就是当家长。
男人和女人到了一定年龄往往就要结婚生子。有了孩子,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父母,做起了家长,就要承担培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在社会上,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需要具备专业技能、职业道德,需要遵守职业规范,需要进行或长或短时间的培训,获得职业资格才能上岗。“家长”这个职业其实也不应该例外。
从出生到成年,人一般要接受三种教育:一是家庭教育,二是学校教育,三是社会教育。这三种教育就像一座“综合加工厂”。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则是第一道“工序”。家庭教育是给人生打底色的,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人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高等动物。培养人的教育工作,是转化最复杂的事物,解决世界上最复杂的矛盾。最复杂的矛盾,必须用最复杂的方法解决。也就是说,教育人是最为复杂的劳动。
按理说,承担如此重要之社会责任,解决如此复杂之矛盾的家长,应该掌握相应的家庭教育知识,起码应该包括生理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一定教育孩子的能力,在“上岗”之前应该进行适当的培训。
然而,如古人所说:“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自古至今,唯独家长这个职业,很少有经过专业培训才上岗的。好像家长都是天生的,培养教育子女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是与生俱来的,是不学而能的。难道培养教育子女是世界上最为简单易行、无师自通的事?
事实并非如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很多奇怪的现象:有的家长是高级干部,振臂一呼,应者云集;有的家长是军队的高级将领,能够统帅千军万马;有的家长是学校的优秀教师,不管什么样的学生和班级都能管理得很好;有的家长具有很高的学历和学识,在单位里是中坚和骨干……可在家里,他们就是管不好自己的孩子,在孩子面前束手无策、一筹莫展。
这是为什么?因为家庭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殊规律,但又容易被人忽略,很少有人认真地思考、学习、钻研家庭教育的问题。要承担起社会赋予人们的这项特殊职责,不能不对家庭教育刮目相看,不能不认真钻研家庭教育的特殊规律,探索家庭教育的奥秘,学习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
从我自身的工作经历,也可以看出家庭教育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我1965年从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北师大附中工作了15年。在工作实践中,我发现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千差万别。究其原因,是因为学生分别来自不同的家庭,接受了不同家庭的熏陶和不同的家庭教育。
1986年,我开始在北师大开设家庭教育学选修课。在此之前,我国还无人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更无人在大学开设家庭教育学课程。出人意料的是,我的选修课程一公布,竟然有1200多名学生报名选修。当时学校共有1600多名学生,选修家庭教育学课程的学生居然占了全校学生的四分之三。
我第一次去学校最大的教室“五百座”上课时,惊讶地发现教室里座无虚席,人满为患,连座位四周的甬道上、窗台上甚至讲台周边,都有学生席地而坐。那天,我一口气讲了三个多小时,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没有一个学生走动或离开课堂。
家庭教育学课能受到如此欢迎,表明学生是有需要的。这也给予我极大的鼓励,使我进一步坚定了专门研究家庭教育理论的信心。
1994年,我的《家庭教育学》一书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2001年被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此后,国内很多高等学校,包括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共青团院校、妇女干部院校,纷纷以《家庭教育学》一书为教材,开设了家庭教育学课程。
当然,我国是一个有14亿人口的大国,只是部分高等学校的学生接受了家庭教育的理论学习,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今年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施行,期待有关部门关注在大学开设家庭教育学课程的问题,不仅师范院校要开课,其他的高等学校也应该开设这门课,最好能让家庭教育学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一门必修课。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中国教育报》2022年01月09日第4版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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