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色情文化”一词,人们难免有一些心跳羞赧的感觉。在人们的感觉中,“色情”是指引起人的强烈性兴奋的感官刺激,特别是公共场合或公共传媒中出现的对男女性征和性行为挑逗性的暴露或描述。这些暴露或描述,会引起人体强烈的生理和心理反应。
人类早在原始社会就有了避免“色情”的萌芽。《圣经》里面,吃了智慧之果的亚当、夏娃,对自己的赤身裸体产生了羞耻感,于是用无花果树叶子做成短裙遮住下身,可以说是人类最早用来防止“色情”的手段。
其后,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丰腴的乳房、浑圆的臀部也有刺激性,也能引起联想,需要遮蔽;达尔文认为人类皮肤的裸露也有传递性信息的作用,于是人类系上了裙子,穿上了衣服。至于性行为被人看见,那更有诱发作用的,因此更要求隐蔽,特别要禁止在未成年人面前暴露。不仅如此,由于第二信号系统的存在,凡有强烈性刺激的言语、书籍、报刊、图像、歌曲等,也在禁止之列了。
而“情色文化”却是人们,特别是夫妻之间所需要的。假如你是已婚者的话,无须讳言,在夫妻之间除了工作、生活、孩子等话题之外,患有一个重要的内容,便是与性与色有关的“情色文化”。夫妻之间的玩笑、游戏、调情、甚至撒娇、赌气等,都会或多或少地含有“情色文化”的色彩。
但是必须注意,夫妻之间的“情色文化”行为,只能限制在夫妻之间。假如换个对象或改变一下环境,实施在其他人的身上,你就要准备承受“性骚扰”的指控,至少会被对方唾骂一番——“流氓行为”。
在亲密的夫妻之间,是可以无话不说、无事不谈的。有关“情”与“色”的话题,在夫妻之间的悄悄话中,不能算作是肮脏或下流的,相反,这些话题反而会很有“性”趣,是夫妻之间的调剂剂和粘合剂,会增进夫妻之间的亲密感和信任感,巩固夫妻之间的“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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