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1日讯 近日,广西南宁市台办携手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港澳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港澳台居民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为台胞在南宁就业发展增添了一项新途径。
《通知》称,即日起,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港澳台居民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须取得内地(大陆)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自核发之日起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提交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其他材料及办理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
据悉,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拓宽在邕台胞就业途径,南宁市台办自2023年以来就台胞反馈在邕生活发展的有关问题,积极与南宁市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先后前往珠海、深圳、厦门等地进行调研,最终促成了相关文件的出台。(中国台湾网、南宁市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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