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现代化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今天,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楠为我们分享如何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经验分享】
江苏张家港:“双引双融”筑牢乡村善治基石
张家港长江村党委书记郁霞秋和村民在一起
张家港市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北部,是全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地区。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赋予江苏“四个新”的重大任务,其中包括“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他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协同推进机制,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
近年来,张家港市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健全和落实乡村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编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指引”,实施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全面筑牢领导乡村治理的战斗堡垒。同时,张家港市还探索形成了“党建引领、需求引导,党建网、治理网、服务网‘三网融合’,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双引双融”乡村治理路径,建立健全“镇(街道)—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党员群众”五级组织链条,以严密的组织体系支撑乡村治理体系,推动组织扎根、资源下沉、服务进门、幸福提升,不断筑牢乡村振兴善治基石。
【经验分享】
内蒙古巴彦淖尔民主村:“五人小组”工作法解心结
民主村乡村旅游一景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从全国来看,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的任务在一些边疆民族地区。这些边疆民族地区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能掉队。”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乡村振兴。
2015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两委”成员在入户走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创新推行“五人小组”工作法,把有威望、有文化、有能力、有觉悟的村民推选出来,与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组成“五人小组”,通过“五张嘴参与议事、十只眼睛全程监督、五支笔复审把关”,实现村民“家门口”的民主治理。通过这一工作法,解开了群众“心结”,树立了党员干部威信,打开了工作局面,“民主”村更加名副其实。
【专家解读】
作者: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李楠
基层党建与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相互交融、相互促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党的建设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基层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核心作用,综合提升领导社会治理各项事业的能力,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基层党组织是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要素,也是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领路人。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依托基层党建助推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基层党建深入到农村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拓展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格局。
第一,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离不开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我们要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综合提升基层党员的政治素养与思想修为,优化党员结构,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与领导水平,筑牢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组织基础。
第二,积极创新社会治理载体。载体创新是基层党建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农村社会治理的载体创新,既可以是议事协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也可以是互联网办事平台等技术方面的创新,这些都能通过提供更多优质的治理平台,塑造更多农村社会公共治理空间,促进治理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利于协调各类治理主体的利益,赋予各类治理主体更多主动性,让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整体上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的建构。
第三,深度拓展社会治理网络。基层党组织处于社会治理的第一线,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的建设,需要通过基层党建提升党组织自身的战斗力,将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拓展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网络。要重视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社会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的党支部让基层党组织能更加细致地融入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这让复杂多变的农村事务能够得到有效处理,有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资源整合
党组织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领导力量,发挥着统领治理全局、协调各方主体的作用。要重视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的提升,让基层党建融入到人民群众、基层政权及各类社会组织之中,增强各类治理主体的凝聚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整合各类治理资源,优化资源分配,增强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运行效率。
第一,重视激发群众自主意识。人民群众是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力量。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各项权益,充分满足农民全面发展的需求。一是基层党组织要坚定群众路线,深入农村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党群关系,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二是基层党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各项事务,提高村民依法行使自身各项权利的积极性,让农村社会治理的成果最终惠及全体村民。三是基层治理要促进自治、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特别要重视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保障广大村民直接行使政治权利。
第二,增强政府管理服务能力。基层行政组织是农村社会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处于国家政权组织的第一线,基层党建与乡镇政府提升治理能力是紧密联系的。一是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农民需求更精准引导行政资源配置,监督行政力量更规范地供给公共服务,切实增强乡镇政府管理基层事务和服务社会大众的能力,便利村民生活,提升治理效能。二是乡镇政府要在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助下,推动自身服务网格化、精细化,更高效地应对农村社会公共服务需求,革新治理行为,建立科学的工作模式,让各类主体参与到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之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第三,凝聚社会各方主体力量。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的建设离不开农村社会治理主体间的有效互动,农村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离不开农村社会治理主体间的通力协作。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资源整合,需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增加治理主体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增强治理主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多元主体之间良性协同互动机制,协调各方利益。二是要明确划分各类治理主体的职能范围,做到权责分明,使得各类治理主体更好发挥自身治理优势。三是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引导力度,拓展化解基层矛盾和公共服务建设的有效渠道,综合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效能。
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优化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运行环境
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发展,不仅要横向拓展治理格局,纵向提升治理能力,还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运行环境。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将党的建设融入到乡村德治与乡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利用新兴科技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率,优化治理格局。
第一,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农村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主要来源于农村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一是要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治理主体的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的社会治理事项应该依法明确,要用法律的方式规定基层政权对社会治理领域的监管责任和范围。二是要完善乡村治理的保障机制,保障各类治理平台的有效运作,助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优化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运行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强化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创新普法方式,培育农村社会治理各方主体的法治意识。
第二,筑牢社会治理价值基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把基层党建融入到乡村德治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公共文化,保障村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形成广泛认可的公共价值。二是深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增进基层政权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激发村民自治的内生动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的奉献精神。三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让各类治理主体团结在基层党组织周围,协同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
第三,强化社会治理科技支撑。新兴科技的合理利用,能有效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效率,对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运行大有裨益。各类农村社会治理信息共享平台、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和网络便民服务平台等的建立都是信息技术融入基层治理的体现。一是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多样化便利化的治理平台,方便各项事务的处理。二是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做好信息技术普及工作,信息技术的应用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要让科技的运用能真正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理效能。
来源: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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