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7日),我国分别与塞内加尔、喀麦隆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税收协定,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合作,为跨境经贸往来创造合作共赢、开放包容的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至此,我国税收协定网络覆盖范围增至114个国家和地区,基本涵盖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主要国家和地区。
我国与上述两国税收协定签署生效后,通过划分跨境所得的征税权,可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消除重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推动涉税争议解决,对促进双边贸易、技术、资金和人员往来具有重要作用。2013年以来,我国已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约300亿元。
(一审:罗江龙 二审:邓望军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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