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2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
“《条例》是我国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王崧介绍到。《条例》共七章,主要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要求和监督管理体制、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制度。
王崧还介绍了《条例》中设置的有关规范网络信息的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明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信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未成年人家国情怀和良好品德的信息,以及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的信息等。
二是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规范。这些信息包括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内容的信息。同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这类信息。
三是加强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规范。这类信息主要包括,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类别的信息。同时明确,这类信息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重点环节呈现。
四是细化对在线教育的管理,要求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我们一定能更好地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空间,我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王崧在会上表示。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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