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国际大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有利于推动实现我国经济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服务业对外开放是巩固壮大实体经济的客观需要,是我国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着力点。
扩大服务业开放有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业是扩大内需的关键领域,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2023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4.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扩大服务业开放,有利于集聚全球优质生产要素,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也有利于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扩大服务业开放有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近10年,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全球跨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是同期货物贸易增速的1.5倍,在全球贸易中的占比提升至22%。服务贸易正成为世界各国引领创新与推动合作的重要力量。扩大服务业开放,有利于提升服务贸易质量、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塑造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扩大服务业开放有助于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经贸规则正发生深刻变化。扩大服务业开放是争取和提高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话语权的重要途径。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我国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已达到较高水平,但相较《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仍有一定差距。扩大服务业开放,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在服务领域先行先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另一方面有助于我国在双多边框架下服务领域议题谈判取得早期收获,提升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能力和话语权。
新形势下,我们要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持续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服务业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着力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
一是以重点领域为抓手,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障内外资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金融等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统筹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协同开放发展。有序推进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施,逐步放宽与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相关的限制性措施。
二是以开放平台为载体,推动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推进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发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进服务业全产业链、全环节改革开放,实现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深化金融、会展、科技等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培育新业态,丰富应用场景,拓展发展路径。
三是以国际高标准为引领,构建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双多边自贸协定框架下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电子商务等领域谈判,提升我国对新兴领域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分类梳理服务业开放以及跨境服务贸易相关条款,更加聚焦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协同对接,开展更大力度的先行先试、更大范围的压力测试,有序推进服务业制度型开放。
四是以破除市场壁垒为关键,营造更加开放、透明、包容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服务业更深层次改革开放,从深化审批改革、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等角度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营造国际一流的服务业发展环境。破除影响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防止相关领域的市场垄断与行政性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吸引服务领域专业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资源要素集聚。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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