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6月21日,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2016年建立实施以来,对规范行政权力、保障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未按照要求开展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造成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奖励补贴等方面对经营者尤其是民营企业进行歧视差别对待,地方保护、区域封锁和行业壁垒等情形仍然存在,“准入不准营”“玻璃门”“旋转门”等现象尚未消除。
针对这些问题,司法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公平竞争审查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的角度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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