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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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2023-10-21 12:01:10 字号: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Xl4白溪网 - Www.Bx417613.Com

编辑:黎洁婵   责任编辑:李婷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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